媒體審判
| 詞語 | 媒體審判 |
|---|---|
| 拼音 | méi tǐ shěn pàn |
| 字數(shù) | 4字詞語 |
| 形式 | abcd式詞語 |
意思:
“媒體審判”指的是:媒體因為具有很大的傳播影響力,其對案件的預測性報道可能造成兩個方面的消極影響:其一,影響輿論,并通過輿論影響法官的獨立判案。比如,1998年曾任鄭州市某公安分局局長的張金柱因情節(jié)極為惡劣的交通肇事罪而被判死刑,這一判決是否受輿論影響,至今還爭議不斷;其二,就是媒體的不實、不公正報道在法院判決之前和判決之外,直接給案件當事人造成不良的社會評價,或者傷害他們的隱私權。相關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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