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特法
| 詞語 | 威斯敏斯特法 |
|---|---|
| 拼音 | wēi sī mǐn sī tè fǎ |
| 字數 | 6字詞語 |
| 形式 | 無 |
意思:
1931年英國國會確認各自治領地位的法律。規(guī)定:英國與當時僅有的白人占優(yōu)勢的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聯邦、愛爾蘭自由邦和紐芬蘭等自治領組成英聯邦;自治領為獨立和平等的主權國,但共戴英王為國家元首。這一法律成為英聯邦的法律基礎。解釋:
1931年英國國會確認各自治領地位的法律。規(guī)定:英國與當時僅有的白人占優(yōu)勢的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聯邦、愛爾蘭自由邦和紐芬蘭等自治領組成英聯邦;自治領為獨立和平等的主權國,但共戴英王為國家元首。這一法律成為英聯邦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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