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贖
| 詞語 | 收贖 |
|---|---|
| 拼音 | shōu shú |
| 字?jǐn)?shù) | 2字詞語 |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1).收購。 宋 王明清 《揮麈前錄》卷四:“﹝ 郭思 ﹞廣以金帛收贖 熙 之遺筆,以藏於家?!?2).用銀錢將抵押品贖回。 宋 蘇軾 《應(yīng)詔論四事狀》:“除已有人承買交業(yè)外,并特給還。未足者,許貼納收贖,仍不限年?!薄对湔隆舨课濉さ滟u》:“如業(yè)主虛抬高價(jià)不相由問成交者,聽親鄰典主百日內(nèi)收贖。”(3).舊時(shí)法律凡老幼、廢疾、篤疾、婦人犯徒流等刑者,準(zhǔn)其以銀贖罪,謂之收贖?!对湔隆ば滩克摹⒈坝住罚骸巴ㄋ緮M合徒四年,決杖九十。緣本人年七十八歲,依舊例合行收贖,合徵鈔三十二貫?!薄短煊昊ā返诙呕兀骸皨D女之罪,收贖者多,決杖者少?!?h2>解釋:(一)、收購。
宋 王明清 《揮麈前錄》卷四:“﹝ 郭思 ﹞廣以金帛收贖 熙 之遺筆,以藏於家?!?/p>
(二)、用銀錢將抵押品贖回。
宋 蘇軾 《應(yīng)詔論四事狀》:“除已有人承買交業(yè)外,并特給還。未足者,許貼納收贖,仍不限年。”《元典章·戶部五·典賣》:“如業(yè)主虛抬高價(jià)不相由問成交者,聽親鄰典主百日內(nèi)收贖?!?/p>
(三)、舊時(shí)法律凡老幼、廢疾、篤疾、婦人犯徒流等刑者,準(zhǔn)其以銀贖罪,謂之收贖。
《元典章·刑部四·殺卑幼》:“同法司擬合徒四年,決杖九十。緣本人年七十八歲,依舊例合行收贖,合徵鈔三十二貫。”《天雨花》第二九回:“婦女之罪,收贖者多,決杖者少。”
釋義:
1.收購。 2.用銀錢將抵押品贖回。 3.舊時(shí)法律凡老幼﹑廢疾﹑篤疾﹑婦人犯徒流等刑者,準(zhǔn)其以銀贖罪,謂之收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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