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
| 詞語 | 纏足 |
|---|---|
| 拼音 | chán zú |
| 字?jǐn)?shù) | 2字詞語 |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裹腳。解釋:
(一)、舊時(shí)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xí)。女子以布帛緊束雙足,使足骨變形,腳形尖小成弓狀,以此為美。相傳 南唐 李后主 令宮嬪 窅娘 以帛繞腳,令纖小作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一說始于 南朝 齊 東昏侯 時(shí)。
太平天囯 曾禁止纏足。辛亥革命后,纏足陋習(xí)始逐漸廢絕。 明 胡應(yīng)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八·雙行纏》:“自《墨莊漫録》以纏足始 五代 ,諸小説所見皆同,余舊頗疑之?!?嚴(yán)復(fù) 《原強(qiáng)》:“至于纏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樂為也,拘于習(xí)俗,而無敢畔其范圍而已?!?夏衍 《<教子篇>補(bǔ)》:“她今年六歲,在過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著纏足的年紀(jì)了?!眳㈤?宋 張邦基 《墨莊漫錄》、 明 陶宗儀 《輟耕錄·纏足》等。
釋義:
中國(guó)封建時(shí)代陋習(xí),女子以布條裹緊雙足,致足骨變形,使腳形尖小,腳背弓起,以為美觀。辛亥革命后漸廢。
造句:
1、 纏足是封建時(shí)代婦女最痛苦的事,還要纏得像三寸金蓮那樣,更是苦不堪言了。
2、 這時(shí)的纏足只是舞蹈時(shí)用帛把腳裹緊,形成新月狀小腳而不再穿鞋,以使舞步輕盈,于身體并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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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肩并足安分知足礙足礙手卑諂足恭病魔纏身不一而足不足齒數(shù)不足掛齒不足介意不足為據(jù)不足為憑不足為奇不足為訓(xùn)不足與謀百足不僵百足之蟲卑不足道兵精糧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