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辯
| 詞語 | 服辯 |
|---|---|
| 拼音 | fú biàn |
| 字數(shù) | 2字詞語 |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同“伏辯”。解釋:
(一)、亦作“ 服辨 ”。認罪供狀;認罪文據(jù)。
《唐律疏議·斷獄·獄結(jié)竟取服辯》:“諸獄結(jié)竟,徒以上各呼囚及其家屬具告罪名,仍取囚服辨;若不服者,聽其自理,更為詳審?!薄肚鍟涫吕ば堂ば搪蓴嗒z》:“獄囚取服辯?!?魯迅 《吶喊·孔乙己》:“怎么樣?先寫服辯,后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釋義:
服辯,中國古代指犯人對判決所做的服與不服的表示。罪犯如對判決不服,司法官應(yīng)依其不服之狀,重新審理。歷代均有類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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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告賓服安生服業(yè)白龍魚服百辭莫辯百口莫辯辯才無礙博聞辯言不服水土不容置辯百喙莫辯百喙難辯辯才無閡辯口利辭辯口利舌不辯菽麥粗服亂頭從風(fēng)而服大辯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