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押
| 詞語 | 判押 |
|---|---|
| 拼音 | pàn yā |
| 字?jǐn)?shù) | 2字詞語 |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在公文上簽字畫押。解釋:
(一)、在公文上簽字畫押。
宋 朱熹 《答黃直卿書》:“致仕文字為眾 楚 所咻,費了無限口頰,今方得州府判押。”《宋史·陳恕傳》:“ 準(zhǔn) 即檢尋 恕 前后改革興立之事,類以為冊,及以所出榜,別用新板,躬至 恕 第請判押?!?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六章第一節(jié):“清平官中一人為內(nèi)算官,凡有文書,便代國王判押處置。”
釋義:
判押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是pàn yā ,是指在公文上簽字畫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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