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
| 詞語 | 論法 |
|---|---|
| 拼音 | lùn fǎ |
| 字?jǐn)?shù) | 2字詞語 |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討論法律。(二)、依法處置。
(三)、論說推理的法則。
解釋:
(一)、討論法律。
北齊 劉晝 《新論·法術(shù)》:“今法者則溺於古律,儒者則拘於舊禮,而不識情移法宜變改也。此可與守法而施教,不可與論法而立教?!?/p>
(二)、依法處置。
元 柳貫 《元故義烏縣主簿張公墓碑銘》:“比境有疑獄當(dāng)讞,輒移府君就鞠,雖鉤得其情,而論法常務(wù)平允。”
(三)、論說推理的法則。
梁啟超 《論中國學(xué)術(shù)思想變遷之大勢》第三章第二節(jié):“但其多言天鬼,頗及他界,肇創(chuàng)論法,漸闡哲理?!?/p>
釋義:
梁沛光,廣東東莞人,祖籍東莞大朗鎮(zhèn),現(xiàn)任東莞市恒光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東莞市帝豪花園酒店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東莞市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董事。
造句:
1、抗厲之人,不能回?fù)希?em>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
2、所有的理論法則都依賴于實踐法則;如果只有一條實踐法則,那么它們就都依賴這一條實踐法則。
相關(guān)詞語:
半部論語抱法處勢不二法門不法???/a>不根之論不及之法不刊之論不易之論拔劍論功敗法亂紀(jì)撥萬論千不足為法粲花之論長篇大論成敗論人持平之論齒牙余論崇論閎議